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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集团有限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 现状 |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蔡厝基地站-一期 | 交通运输用地-1002轨道交通用地(轨道站) | 7614.276 | **区新店街道 | 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7月1****办公室反映。
二 、受理地点:**市**区新店镇人力**大厦9楼;电话0592-****685;传真:****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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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