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县元疃镇食用菌产业园EPCO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更正为: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1)、2)、3)、4)要求:
1)供应商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运营管理单位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食用菌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业绩。
(2)项目组成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人员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食用菌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业绩。
(二)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 8 |
初审业绩 |
无 |
更正为:
| 8 |
初审业绩 |
1、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食用菌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业绩。 2、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食用菌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业绩。 注: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认可,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业绩合同作为评审依据,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需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与人员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标书代写 |
(三)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增加初审业绩评审要求如下:
| 16 |
初审业绩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元疃镇元疃大街101号
联系方式:0551-****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8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879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