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207号,万惠二路91、93、97、99、101号,万惠二路95号101-105、201-210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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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拟出租期限(年) 权属人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方 出租形式 项目附件

本次出租标的为**市**区南村镇万博二路207号,万惠二路91、93、97、99、101号,万惠二路95号101-105、201-210,地铁7号线、18号线南村万博站上盖。本次出租标的出租面积为2284.6296平方米,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不动产权证划定范围为准。权属文件为不动产权证(详见清单),证载用途为房屋:商业服务。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进行移交。出租标的现为空置状态。

10****
2284.6296商业
****
整体出租
商铺租赁合同(文本).pdf不动产权证清单.pdf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重大披露事项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保证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法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含)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含)人民币叁佰万元(成立时间及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cn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期间变更注册资本的,其报名资格不予认可。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管理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有效期需晚于项目信息公告截止日期。 3.意向承租方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商铺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商铺租赁合同》文本。

4.承租方须于《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优惠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每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支付本月的租金。

5.承租方已充分了解承租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承租物业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并对承租物业现状表示满意和接受,确认承租物业完全满足其承租要求。出租方与承租方同意按照现状移交承租物业,具体移交标准由双方在租赁合同附件二列明,作为出租方移交承租方时的验收依据。承租物业的移交在当日完成,双方应共同签署《移交确认函》(格式见租赁合同附件二)。承租物业移交后,承租方愿意承担承租物业现状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物业使用和经营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法定义务。

6.承租方对其承租使用出租标的期间可能遭受的风险,除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要求投保之外,还必须投保公共责任险,财产一切险,该两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计应不低于人民币457万元,即大于租赁面积2000元/㎡。

7.若项目成交,承租方须按首年首月成交租金标准计算12个月租金总额的1%****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

8.承租方须接受****公司(**省****公司****公司)的统一管理。


1.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商业。承租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在该出租标的从事国家、地方法律、****政府禁止、未经许可经营或不予许可经营的行业或项目,以及不得超出承****公司要求的业态范围。

5.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6.本项目租赁期限为10年,自移交日起算。

7.本项目含租金优惠期6个月(租金优惠期内只须支付一个月租金,租金按首年首月成交租金计算)。优惠期内,承租方仅享受租金优惠,但仍需承担管理费、公用事业费以及其他应付费。如出租方移交日期迟延,则优惠期相应顺延,租金的起始日期相应顺延。优惠期与合同履行时间长短有关,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每提前一年(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至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日,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承租方须按合同终止(或解除)当月不享受优惠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50%的补偿金(补偿金最高为合同终止(或解除)当月不享受优惠的租金标准的5个月租金),承租方应于承租物业返还前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相关的补偿金。否则,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扣减。

8.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9.交易双方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承担各自应****政府性收费。

10.租赁期间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费用支付标****公司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为准。

11.****政府的规定,承租方内部装修如需申报审批的,****政府相关部门(规划、建设、消防、市政、交通、环保、环卫等部门)申报并取得相关许可后,****公司备案后才能施工;装修完工后,****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则须在验收合格后,****公司备案后才能投入使用。所有涉及的手续和报批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和承担,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而且,承租****政府许可文件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2.在承租方租赁范围内,由承租方自行购置并安装的任何设施设备,以及虽由出租方在承租物业移交时提供于承租方的、但已经承租方安装或改装后的消防系统、照明系统、动力系统、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以及承租方对承租物业进行的内部装修(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和改造等,如地板铺设、墙面加工、吊顶加工等),均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检查、维修、养护及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13.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擅自将承租物业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抵押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14.租赁关系终止(含租赁期届满及提前解除)的,承租方应于租赁关系终止之日将承租物业返还给出租方。返还时的承租物业应当符合能正常使用的状态,即承租方应自行拆除或按出租方指引拆除承租物业中由承租方提供并安装的设施、设备,腾空承租物业,清运建筑垃圾,打扫承租物业至清洁状态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物业返****商铺租赁合同附件一平面图不一致的,或由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被移动、拆除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予以恢复。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资产承租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自出租方收讫之日转为优惠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承租方须在《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自行向出租方补足。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中心通知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信息公告期后,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出租方资格审核的,即为本项目合格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能否通过资格审核由出租方自行决定,若意向承租方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责任。

5.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成交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40.598800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中心****公司 120********0501 ****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期(工作日) 挂牌结束日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2024-06-21
10
2024-07-04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最多**2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协议出租
网络竞价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
何先生
159****0926
**市**区天**路28****广场中座七楼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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