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河村新农村建设(花家基)住宅工程及服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重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河村新农村建设(花家基)住宅工程及服务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村民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一个标段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华士镇龙河村环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独栋住宅建筑面积249.13m2(共计4幢),双拼住宅建筑面积496.33m2(共计33幢),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164.16m2(共计1幢),建筑面积共计19539.57m2。
2.1.3合同估算价:约3388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 180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2年6月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6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4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8时 30分至2024年6月28日 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市华士镇**路15号-二楼办公室购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2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2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 **市澄鹿路84****中心二楼开标室 。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华士生活”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0. 其他
(1)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2)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