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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关于**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经各镇遴选申报、组织实施,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田间理论测产,现将测产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2640 ****5281
地址:**省**市**区黄海路303号农业大厦
邮政编码:222100
附件:**区2023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小麦)理论测产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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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