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智化二期项目
评审公示
****受****的委托,对****财务数智化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财务数智化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开标日期: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市**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000元;
工期:240日历天
运维及质保期限:系统部署完成后1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000元;
工期:240日历天
运维及质保期限:系统部署完成后1年免费运维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市数字****公司
投标报价:****000 元;
工期:240日历天
运维及质保期限:提供系统部署完成后1年的免费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升级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000元;
工期:180日历天
运维及质保期限:系统部署完成后1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000元;
工期:180日历天
运维及质保期限:系统部署完成后1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000元;
工期:180日历天
运维及质保期限:系统部署完成后1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四、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市投资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0****078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1205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59****2972
监督部门:****工程安环部
电 话:0392-****156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