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有效途径,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根据《**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所管理经营的部分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租。
竞租事项公布如下:
一、竞租门面位于**县古州镇老**(古州镇**街、古州镇古州中路、古州镇西环南路、古州镇西环路),面积详情见附件
二、竞租方式及约定事项
1、竞租方式: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竞价高者获得租赁权。
2、租赁期限:租赁合同三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的,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或者签订租赁期限变更协议。如未能达成一致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收回门面资产,进行再次公开竞租,乙方享有竞租权;承租方无权转租,否则视为违约。
3、本次竞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主体结构必须维持现状,承租人不得进行改扩建,合同期内租赁的门面由承租方负责合法经营、管理,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及经营易燃易爆、对周围住户正常生活有严重干扰的行业、国家政策、法规禁止的行业、有污染和噪音大、占道经营项目等。
4、竞租方需缴纳预租物标价(年租金)20%履约保证金,竞租方竞得门面租赁权后,竞标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竞得人反悔拒签合同,保证金全额扣除后不予退还。
5、本次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每个标的物按照出价最高者确定承租人。如同个标的物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采取议标形式签订合同,但租金不得低于底价的租金标准。
6、竞价成功将本次公开竞租交易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在约定时间内交足租金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门面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与中标方各持一份。
以下人员不得竞租
1、****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3、****公司已签订过竞租合同,但未履行承租人合同义务及中途退租的。
三、竞租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价租赁的竞租方,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单位报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
3、竞租时间:****公司通知。
4、报名地点:******商贸西路安置房二楼****资产管理部。
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6月30日前与****资产管理部联系。
联系电话:0855-****538
联系人:唐先生 韦女士
****
2024年 6月24日
附件:
竞租标的物详情表
| ****公司门面竞租底价 |
|||||
| 序号 |
商铺名称 |
地 址 |
面积(㎡) |
竞标底价 (年/万)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县水务局1号门面 |
古州镇**街 |
28 |
2.69 |
0.54 |
| 2 |
县水务局2号门面 |
古州镇**街 |
28 |
2.69 |
0.54 |
| 3 |
县水务局3号门面 |
古州镇**街 |
28 |
2.69 |
0.54 |
| 4 |
种子公司2、3号门面 |
古州镇西环路 |
30 |
2.64 |
0.53 |
| 5 |
农业局1号门面 |
农业局办公楼一楼 |
17 |
1.08 |
0.22 |
| 6 |
农业局6号门面 |
农业局办公楼一楼 |
17 |
1.08 |
0.22 |
| 7 |
审计局1号门面 |
审计局宿舍一楼 |
15 |
1.8 |
0.36 |
| 8 |
武装部2、3号门面 |
古州镇古州中路10号 |
76 |
36 |
7.2 |
| 9 |
武装部8、9号门面 |
古州镇古州中路10号 |
65 |
31.84 |
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