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受****的委托,对****厂区东侧进场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4年6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电子开标大厅)**市**区华夏南路与闽江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12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563.45元
项目经理:栾震(豫 241****92347)
技术负责人:李凉(BD****205)
工期: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487.11元
项目经理:王莹(豫 241****05110)
技术负责人:王翠(C202********100000015)
工期: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161.45元
项目经理:董家科(豫 241****40371)
技术负责人:高文杰(C089********045)
工期: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废标情况
1、******公司不符合3.8.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签字或盖章要求,其中投标函未签字或盖章;
2、****公司不符合3.8.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签字或盖章要求,其中投标函未签字或盖章;
3、****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承诺120天;
4、******公司不符合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其中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无效。
四、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招采网(http://www.****.com/)”上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日。
若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76****9133
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66****8857
监督部门:****
电 话:138****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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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