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林业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力守护森林**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3]64号、《**市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芜政〔2023〕118 号)、****规划局《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落地上图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函〔2024〕3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现将**县森林防火网格区划定位落地上图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实施。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相关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示**建设网格区划落地上图项目(**省**县森林防火网格区划落地上图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结合**县实际和森林**分布特点,科学区划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四级(县、乡、村、组)网格,采集各级网格区域概况等基础信息,全面落实定格、定人、定位等基础工作,形成网格位置范围与对应网格信息一张图,建立统一标准的防火网格空间数据库,集成相关的定格、定人、定位等属性数据,网格成图,图属互联,完成落地上图数据采集和成果汇交。若后期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乙方应充分响应并纳入项目内容。
2、时间和进度要求: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立即启动本项目的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等工作。乙方应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量的50%以上,2024年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县森林防火网格区划定位落地上图的数据采集和成果汇交。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时间可顺延。
3、服务和质量要求:成果应符合《**市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芜政〔2023〕118 号)和《**县关于推进**省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省防火网格四定方案技术规范说明》技术要求,乙方工作应实地勘查,网格区划科学合规,采集数据、信息准确全面,网格成图,图像高清,建立网格空间数据库,经采购方确认后,需提交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验收通过。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以下基础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供):
(1)**县林长责任区范围等资料;
(2)县级、镇(乡)级、村、组四个层级森林防火网格划分及各网格负责人、网格员、网格成员资料;
(3)**县范围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
(4)**县重点生态区域(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
(5****林场(国有林)概况;
(6)**县2022年度“国土三调”数据;
(7)**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相关资料。
2、积极提供便利条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3、按本合同订立的金额和时间,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科学、公正、独立地开展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落地上图工作。
2、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县森林防火网格区划定位落地上图工作成果。
3、将编制的基础材料及成果档案资料按规定保存,以便甲方随时调取。
4、应加强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中造成的安全、责任等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林业局审核通过后维护期一年,维护期确保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对成果内容进行修改、增加、调整、完善。
四、提交成果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规定时间和进度完成**县森林防火网格区划定位落地上图工作,最终的四级网格区划一张图、相关矢量数据及表格等成果资料(含电子版与纸质版)按要求提交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同时不支付本项目费用,违约金视情形按本成交总价的30%-50%支付: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2、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成果未能达到甲方的标准要求。
3、乙方因未到实地勘察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内容明显瑕疵或错误发现2次以上的。
4、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时完成采购人委派的任务。
(二)维护期未及时按要求维护的,不予支付10%余款。
六、收费标准与支付办法
项目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柒万肆仟捌佰元整(¥74800元),项目成果经****规划局****林业局审查验收通过后,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该项目费用的90%(为67320元),余款10%(为7480****林业局审核通过起至维护期满1年后一次性付清。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下述账户。(费用包含调研费、编制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材料印刷费,并承担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和依法缴纳税金等相关费用;本项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公司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794********214848
联系人双方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徐华(电话:138****6480)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罗元文 (电话: 133****0696 )为乙方联系人。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沟通技术服务进度;
2、提交及接收技术文件和技术服务成果。
3、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上述变更,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
1、本合同履行地在**省**市**县。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