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G-YH-A5-04-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三方技术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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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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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三方技术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4 16:47

按照****(以下简称“甲方”)2024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选聘****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三方技术单位。****小组对4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了****作为****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承接主体。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服务内容。由****(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区划拨用地供地相关要求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号地块建设项目供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核查、访谈,资料收集、现场土壤快筛等相关程序开展工作,编制《****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协助甲方召开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前,****应当根据****的要求完成委托事务。

二、服务收费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本次技术服务费用为¥3800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圆整)。该费用为包干价(含税),包含资料收集和核查、现场调查和人员访谈、报告编制费、专家技术咨询费用和快筛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支付方式。在乙方将成果资料全部提交甲方,且通过市环科院技术审查及系统填报完成后一周,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项目费用¥3800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圆整)。

三、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以下资料:地块基本资料、地块历史或现状存在生产型企业(详见资料清单);

2.甲方安排专人配合乙方的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工作和人员访谈;

3.如需其他资料,由甲方及时配合提供查阅;

4.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相关技术问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按照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与快筛结果分析等相关程序开展工作,于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提交满足供地过程中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成果资料;

2.通过****号地块第一阶段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议,取得技术评审意见;

3.提供第一阶段调查报告3套,电子版1套;

4.乙方有义务指导甲方准确、及时提供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

四、违约责任

1.如因第一阶段调查报告未能通过技术评审会议以及成果资料不符合供地过程中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修改直至审核通过或符合相关部门要求,修改完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不完善、不及时或有误;或因甲方未及时落实乙方提出的相关整改要求,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及时提醒甲方注意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可能造成不能按时完成或不能按时通过技术评审的风险。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一阶段调查报告未能按时完成或未通过技术评审,责任不在乙方。待甲方切实落实乙方提出的相关整改要求后,乙方再负责修改,如因乙方未尽到指导甲方准备材料的义务,第一阶段报告修改至通过技术评审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需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

4.如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止项目进程,乙方将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5.若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约产生诉讼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告费等费用。

五、公示情况

此次****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承接主体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在中国**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公示网址:c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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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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