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雨水收集提升及混接改造工程(老城区及十五里河片区)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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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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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区雨水收集提升及混接改造工程(老**及十五里河片区)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区雨水收集提升及混接改造工程(老**及十五里河片区)项目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一、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8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4年7月9日9:30”;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7月9日9:30”;标书代写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年6月28日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8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现修改如下,补疑2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的修改内容作废:

投标人奖项荣誉

5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房建(或市政)项目(指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项目中任意一种)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或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一个奖项得2.5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

注: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一次,并以最高奖项计,本项最高可得5分。“工程总承包”是指项目至少包含设计及施工两个阶段。

2.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0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280

2024年06月2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区雨水收集提升及混接改造工程(老**及十五里河片区)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区雨水收集提升及混接改造工程(老**及十五里河片区)项目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项目中涉及到的建筑物含有20层及以上楼层的单体,小区主要施工内容为:室外雨污水管网混接整治、清淤、病害修复、单体楼栋雨水立管整治等,涉及到小区道路开挖。

一、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10时30分”,现延期到“2024年7月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7月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年6月27日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6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现修改如下:

投标人奖项荣誉

5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房建(或市政)施工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一个奖项得2.5分,最高可得5分。

注: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一次,并以最高奖项计,本项最高可得5分。

2.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

三、投标人疑问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的施工总承包(或雨污分流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排水类项目(指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项目中的任意一种)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每一个奖项得2.5分,本项最高5分

请问:我工程承建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污水管道工程业绩是否符合

回复:(1)针对投标人提供“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污水管道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提供“一个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具有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施工内容”。

(2)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条件已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2.排水类项目(指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项目中的任意一种)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排水类具体指哪一块,请予以明确,承建的项目包含排水类的奖项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条件已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3.****开发区东长河等黑臭河道综合治理整治工程(合同工程全称:****开发区东长河等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扬子河(古**~马泊河)、施港河(古**~**路)、施港河(**路~京杭大**)、玉带河(**河一水泥厂河)****住建局获得的奖杯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条件已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4.我公司承建的**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一期)**湿地公园建设项目5标段、6标段(合同名称:**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园建景观、绿化(水生及孤岛植物)及综合管网工程)由住建厅获得的奖杯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条件已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5.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的施工总承包(或雨污分流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请问:我公司提供排水系统改造或易涝点整治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中包含雨污水管网工程的业绩且该部分造价不低于3500万,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一个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具有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施工内容”的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招标文件“第65页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中‘排水类项目’”是否指含排水的房建类或市政类项目均可

回复: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条件已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7.由“安****协会”颁发的“禹工杯”海绵城市建设优秀规划(工程设计)奖二等奖和“优秀规划(工程设计)奖”三等奖的获奖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获奖的要求

回复:投标人奖项荣誉设置条件已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8.招标文件P31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第3点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因本项目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同时有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建议第3点修改为: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该业绩中须承担设计或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

回复: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第3点“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可”。

9.招标文件P106页,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是否可以明确

回复:1个月。

10.招标文件P100页,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赔偿金额是否可以明确上限

回复:合同价款的4%。

11.招标文件31页;附录3;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

详细评审中.企业业绩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可,是否有冲突请问我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第3点“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可”。

1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关于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鉴于本项目主要为雨污水管道**、改造、维修、清淤、病害修复等内容的市政工程,请问本项目提供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设计负责人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调整,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13.**市**区雨水收集提升及混接改造工程(老厂区及十五里河片区)项目总****政府为民的一项民生工程,同时本项目又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要求均较高,因此建议附录3中资格审查业绩条件修改为: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该业绩中须承担设计或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

回复: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第3点“若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可”。

14.本次投标我单位是联合体参与,如设计单位提供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的雨污分流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该设计****设计部分),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一个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具有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施工内容”的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2人,其中一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请问:我单位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例如:结构及其相关专业、给排水及其相关专业、暖通及其相关专业、电气及其相关专业,以及名称中含有“建筑”、“土木”的,工民建、结构、土建、房建等)是否符合此项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附录6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1名和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1名。”现修改为“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1名和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1名。”

16.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1条(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3.1.7条约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2)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单位且须具备3.1.1设计资质,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内容的成员方须具备3.1.1施工资质中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市政工程施工内容的成员方须具备3.1.1施工资质中要求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现在2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一家单位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另外一家单位承担市政工程施工内容。请问:这种情况下是两家单位都需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是一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另外一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即可

回复: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内容的成员方须具备3.1.1施工资质中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市政工程施工内容的成员方须具备3.1.1施工资质中要求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若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予以认可。

17.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项目经理可以为房建施工负责人或市政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既可以为房建施工负责人也可以为市政施工负责人

回复:本项目必须一个房建施工负责人、一个市政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其中一个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房建与市政施工负责人。

18.招标公告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的施工总承包(或雨污分流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我单位提供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包含有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施工内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一个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具有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施工内容”的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雨污分流的施工总承包(或雨污分流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提问:污泥处置、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上述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必须同时包含雨水和污水管道施工内容,上述业绩仅有污水施工内容,无雨水管道施工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0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280

2024年06月2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区雨水收集提升及混接改造工程(老**及十五里河片区)项目总承包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12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区雨水收集提升及混接改造工程(老**及十五里河片区)项目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3.2现修改如下:

1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1)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30天内支付本部分工程款的85%,雨污混接点改造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完成后付至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的90%(不含暂列金)。在完成工程结算后再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以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合建 【2020】29号文件)。

(2)合同外(若发生签证等)其它增加工程造价的费用,中间过程一律不支付费用,在完成工程结算后再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扣除违约金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须保证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甲方有权对本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核实(共管账户:在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只用于项目资金支付,支付工程款时须经过甲方审批),乙方须积极配合。乙方未积极配合的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已付款1%。如乙方挪用本项目工程款,未做到专款专用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挪用金额的20%。

(4)若承包人以保函等方式替代质量保证金的,待审定完毕后付至审定价款的100%。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21.1.2表述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四、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的第3条内容调整如下:

本项目涉及多个排水户,同时施工的多个排水户为一个施工区域,因工期紧须多个排水户同时施工,因此要求每个施工区域需配备一名施工员。同时需配备一名技术负责人及四大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取样员(或试验员),专业配套齐全且有效。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21.3.8表述调整如下:

21.3.8.投标报价时应考虑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土方全部外运(土方运输车辆必须用合法有效的环保车),未经业主同意施工场地内不得堆土。中标单位被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履约约谈的,处以5万元违约金;市级及以上的处以10万元违约金。中标单位须自行考虑环保政策、城管要求等导致的土方运输问题,必要时按照招标人要求须进行二次土方倒运,并承担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含弃土场、渣土费、水土保持(包含方案编制及审批、监测验收全过程服务工作)、市容维护、扬尘防治等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负责协调一切与该工程有关的物业或街道等单位,并负责支付工程有关的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51-****0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280

2024年06月13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4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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