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党校独山分校智能化维护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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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能化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湖****基地三期(南区)D座13层

成交金额:壹拾万零壹仟元整(10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智能化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包含多媒体会议子系统、室外无线网络及网络安全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室外公共广播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子系统等15个子系统;

服务要求:按甲方提出的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本旺、汪晓玲、金玉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4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镇街道

联系方式:056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25楼

联系方式:0564-****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240

2024年6月2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4
中标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党校独山分校智能化维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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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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