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于2024年5月20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4年6月7日指定**市****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根据****(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现就相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选聘。
二、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武献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555054,企业地址位于睢**天虹大道中段东侧(迎宾****酒店所在楼盘),营范围包含: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装璜材料、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文具用品、汽车、工艺品(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服装、鞋帽、箱包销售;酒店管理;卷烟、雪茄烟零售;住宿、洗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选聘数量
本次选聘确定评估机构1家、备选1家。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相关资质(注明等级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的评估机构;
3.参选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实践经验。
五、受聘机构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内容
1、****公司位于睢**天虹大道中段东侧的房产及土地;
2、****公司的其他财产(管理人可根据发现的财产随时要求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评估要求
1、中标后根据管理人安排的时间签订评估协议,启动评估工作;
2、****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管理人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4、协助管****公司财产的盘点工作;
5、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6、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工作;
7、评估机构应在接到选聘通知后1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六、参选机构应提供的资料
参选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1、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2、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
3、破产清算评估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4、针对此次评估工作方案;
5、机构拟派驻工作人员简介及联系方式;
6、****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的证明;
7、参选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参选机构向管理人提交上述资料一式两份;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7时前;标书代写
3、邮寄或递交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夫兴律师,电话:158****3626,地址:**市**区软件园路6号**软件园C-1-C座8层。
八、参选机构须知
1、最终选定的机构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
2、两年内与破产企业及关联单位存在服务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选聘活动;
3、参选机构不得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参选机构的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包含法院和管理人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评估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5、鉴于本案为破产清算案件,评估费用作为破产****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需要竞聘单位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6、参选机构应当审慎考虑本案的成本,理性报价,一经选中,应当无条件按照管理人要求工作,不得以报价低于成本为由消极怠工;
7、中标单位需认真负责,如中标单位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或评估工作不符合管理人要求,且限期不改正的,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及其他费用。
九、评选方式
管理人接收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后,****法院备案,并在法院监督下根据竞选机构的工作方案、资质、经验、报价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评估机构,另选定第二名作为备选。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如仅1家机构报名的,则直接确定为该机构。
十、投诉与监督
如对选聘工作有异议,****法院投诉举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供稿单位:**市****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