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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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祥城镇****加工坊建设项目(EPC+O)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祥城镇****加工坊建设项目(EPC+O) |
| 资金来源: |
国资 74.7% 自筹 25.3%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总投资约¥535.05万元,其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400万元;购买安装豆制品生产设备等投入135.05万元(购买安装设备由项目运营方投入)。建设内容:**三层钢结构一体化豆制品生产厂房1800平方米。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6-25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业农村局0872-****317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周先生 |
| 办公电话: |
135****59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潘思妤 |
| 办公电话: |
135****3922 |
移动电话: |
135****392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祥城镇****加工坊建设项目(EPC+O)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6-29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7-15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一号开标厅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35.0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总投资约¥535.05万元,其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400万元;购买安装豆制品生产设备等投入135.05万元(购买安装设备由项目运营方投入)。建设内容:**三层钢结构一体化豆制品生产厂房1800平方米。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县祥城镇红土坡村二台坡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具有); (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有)。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规模280万元(含280万元)以上**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280万元(含28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项目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规模280万元(含28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280万元(含28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项目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明确的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
| 其他: |
3.6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牵头人提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实际控制人有存在法律纠纷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投标人提供的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7-15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2)
祥云县祥城镇红土坡村传统豆腐加工坊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pdf下载预览
大理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招标公告2).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