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云路(凤林西路以北-329 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I标段

审批
浙江-绍兴-越城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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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117022闵玉辉
郭燕琴**省**市越**
**市越****大道2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绿云路(凤**路以北-329 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I标段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省**市越**
经度: 纬度:**市
2022-06-30
绍市环越审〔2022〕37号
122991.9641
2395****
913********0117022
**瀚川****公司
****0782MA28P1KP9X2024-04-30
2024-05-202024-06-19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461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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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绿云路(凤**路以北-329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为改扩建工程,南起凤**路以北,北至329国道以南,道路全长约6.7km。工程全线共设置5对高架上下平行匝道、1对高架上下定向匝道、1座兴越路双Y型互通立交。工程主线及辅路均采用双向6车道,高架主线采用城市快速路(兼顾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地面辅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本工程****搅拌站。本次验收对象为绿云路(凤**路以北-329 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I标段。I标段工程全线采用“高架主线+地面辅路”敷设型式。工程整体呈南北走向,高架主线沿现状绿云路线位,南起凤**路以北(与二环西路工程起点衔接),自南向北先后跨越洋**路、群贤中路,地面道路沿现状绿云路线位设计,全长约3.62km。I标段施工范围内共有6座地面老桥进行桥面系改造,设置8条上下平行匝道(设置于洋**路路口、群贤中路路口)。工程高架主线:80km/h;匝道:40km/h;地面辅路:50km/h,高架主线(城市快速路兼顾一级公路)、地面辅路(城市主干路)。本项目沥青和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不****搅拌站。
项目实际建设时分为两段实施:I标段、Ⅱ标段。现I标段的主体工程已完工,暂未开通。本次验收调查对象主要为I标段的工程设计期、施工期全部内容以及营运期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3.3.1路线走向 环评:I标段工程南起凤**路以北,沿现状绿云路,北至龙王江桥以北,道路全长约3.62km。桩号为K1+460至K5+076.53。 实际:绿云路(凤**路以北-329 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I标段,全线采用“高架主线+地面辅路”敷设型式。工程整体呈南北走向,高架主线沿现状绿云路线位,南起凤**路以北(与二环西路工程起点衔接),自南向北先后跨越洋**路、群贤中路,北至龙王江桥以北,地面道路沿现状绿云路线位设计,全长约3.62km。桩号为K1+460至K5+076.53。 变更情况:无变化。 3.3.3.2控制点变更情况 本项目沿线控制路线走向的主要道路为现状绿云路。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路线控制点未发生变化。 3.3.3.3路线长度变更情况 环评:I标段工程为绿云路(凤**路以北-329 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I标段)(K1+460~K5+076.53),路线长3.62km。 实际:I标段工程主线起点位于凤**路以北(与二环西路工程起点衔接),起点桩号K1+460,终点顺接于龙王江桥以北,桩号K5+076.53,路线全长3.62km。 变更情况:无变化。 3.3.3.4交叉工程变更情况 I标段环评:平面交叉2处:洋**路、群贤中路。 I标段实际:与环评一致。3.3.3.1路线走向 环评:I标段工程南起凤**路以北,沿现状绿云路,北至龙王江桥以北,道路全长约3.62km。桩号为K1+460至K5+076.53。 实际:绿云路(凤**路以北-329 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I标段,全线采用“高架主线+地面辅路”敷设型式。工程整体呈南北走向,高架主线沿现状绿云路线位,南起凤**路以北(与二环西路工程起点衔接),自南向北先后跨越洋**路、群贤中路,北至龙王江桥以北,地面道路沿现状绿云路线位设计,全长约3.62km。桩号为K1+460至K5+076.53。 变更情况:无变化。 3.3.3.2控制点变更情况 本项目沿线控制路线走向的主要道路为现状绿云路。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路线控制点未发生变化。 3.3.3.3路线长度变更情况 环评:I标段工程为绿云路(凤**路以北-329 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I标段)(K1+460~K5+076.53),路线长3.62km。 实际:I标段工程主线起点位于凤**路以北(与二环西路工程起点衔接),起点桩号K1+460,终点顺接于龙王江桥以北,桩号K5+076.53,路线全长3.62km。 变更情况:无变化。 3.3.3.4交叉工程变更情况 I标段环评:平面交叉2处:洋**路、群贤中路。 I标段实际: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生态保护和恢复。本工程梅南路至群贤中路段穿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在道路用地红线外的湿地公园范围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严禁将泥浆废水排入国家湿地公园内:严格禁止任何有损**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环境的行为。工程施工结束后,为防止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现象,应恢复边坡植被、裸露土地林草植被和施工场地植被。 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渣直接外运至专门的泥浆钻渣处置场所进行处置,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产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集中清洗场地,对含油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再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冲洗,废油污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外排;施工营地不得设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充分利用村庄现有处理设施或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对临时堆土场采取覆盖、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远离河道等措施,避免施工期物料流失对项目周边水体产生影响。由于本项目部分工程(桩号K2+920~K4 +420段)穿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需根据环评要求,落实加强桥梁防护栏强度、设置警示标志、禁止运输有毒有害车辆通行、编制应急预案,跨越**湿地范围内水体的地面段桥梁大肚子江桥和张家潭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等措施,切实做好**湿地范围内高架桥桥面和地面道路雨水收集以及事故状态下水污染风险防范工作。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等,建设单位应合理选择装卸堆放等施工场地,采取遮盖物料堆场、洒水、冲洗车辆、限制车速、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路面硬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营运期应加强路面养护和车辆管理,减少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加强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临时围护隔声设施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采取必要的振动控制措施,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控制施工点与民房的距离,降低施工振动的不利影响。禁止夜问施工,若因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附近居民。对噪声预测超标的路段,采用“低噪声路面”、设置隔声屏障,对超标敏感点设置隔声窗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规划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应建立噪声跟踪监测制度,定期监测环境敏感点,预留远期噪声治理费用,针对超标现象,及时落实隔声降噪等措施。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妥善处理,严防二次污染。I标段工程穿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在道路用地红线外的湿地公园范围无临时施工场地,工程泥浆废水委托委托**市弘顺****公司外运至专门的泥浆钻渣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无外排。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两边植被进行就地恢复,公路绿化乔、灌、草、地被相结合,营建多树种、多结构、多功能的复层生态植物群落;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与大环境绿化相融合,最大限度地保持和维护当地的生态景观。 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钻渣直接委托**市弘顺****公司外运至专门的泥浆钻渣处置场所进行处置(见附件7),本工程不再配套泥浆钻渣沉淀池。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河道。节约用水;施工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设置了集中清洗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冲洗,,废油污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雨天对施工机械的遮盖防护。施工营地不设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村庄民房,充分利用村庄现有处理设施,无法租用沿线村庄的施工营地通过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等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应急处置系统。本工程在梅南路以北及群贤路以南段(K2+920~ K4+420)穿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在穿越段范围内跨越**湿地范围内水体的地面段桥梁—大肚子江桥(K3+040~K3+140)和张家潭桥(K3+700~K3+780)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进行排放。对大肚子江桥、张家潭桥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 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对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设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根据调查,项目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站;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如水泥、黄砂等,不在开阔地或露天堆放,遇到大风天气避免作业,运输时避免敞开式运输及过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 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用帆布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运输灰渣、水泥等粉状物料等建材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针对距道路两侧有集中在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过往车辆应限速,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 1、按照标化工地建设的环保要求,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执行审批申报制度,并对施工场地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2、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均事先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3、针对100m范围内有集中居住区的路段,与施工场地之间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隔声量10dB以上,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4、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在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时,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3:30)停止施工,同时采取加装隔声板等临时性的降噪措施;5、施工运输线路避开集中居住区。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6、施工各阶段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控制。 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纳入**市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填埋场作填埋处理
落实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并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设加固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应急处置系统,设警示标志,本工程现状道路即属于**市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详见附件8),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本工程段通行。
基本落实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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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声屏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K4+550~K5+650 西侧单向3.5m高隔声屏障;群贤**侧匝道西面下匝道7#K4+680~7#K4+960 西侧单向;K4+100~K4+400 西侧单向3.5m高隔声屏障;群贤**侧匝道西面上匝道5#K4+050~5#K4+280西侧单向; 暂未通车无检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施工管理措施 (1)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 (2)道路路基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置,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 (3)施工单位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的时间和强度,以便在雨季前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做好防护措施; (4)施工时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雨季填筑路堤时,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每层填土表面成 2~5%的横坡并填平,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不致积水。 2、在项目施工范围内不得设置料场、预制场等。 3、水土保持措施 (1)合理规划施工期。施工单位和气象部门联系,事先掌握施工路段区域降雨时间和特点,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及时掌握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情况,在雨前及时将开挖的土方压实、用沙袋、废纸皮、稻草或草席等遮盖坡面进行临时应急防护。 (2)在进行土方工程的同时,道路排水工程同步进行,预防雨季路面形成的径流直接冲刷而引起水土流失。排水工程设计充分考虑本地气候特点(降雨量丰富,降雨量大)和道路沿线的具体情况,在实际施工时加以具体落实。 4、沿线地区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道路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②桥梁施工尽量减少人为对沿线河道的干扰,保持其原有自然水生生态环境;对于河道清淤出来的淤泥,不能堆砌在道路沿线,应合理利用,可作为城市绿化用土。 5、景观修复 公路绿化乔、灌、草、地被相结合,营建多树种、多结构、多功能的复层生态植物群落;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与大环境绿化相融合,最大限度地保持和维护当地的生态景观。高架主线及匝道桥防撞墙顶除防抛网及声屏障设置区域不予设置外,其余地段均安装成品花箱种植月季。道路全程绿化在整体上要保持协调,提高道路绿化的艺术水平。 1、施工管理措施 (1)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 (2)道路路基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置,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 (3)施工单位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的时间和强度,以便在雨季前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做好防护措施; (4)施工时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雨季填筑路堤时,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每层填土表面成 2~5%的横坡并填平,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不致积水。 2、在项目施工范围内不得设置料场、预制场等。 3、水土保持措施 (1)合理规划施工期。施工单位和气象部门联系,事先掌握施工路段区域降雨时间和特点,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及时掌握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情况,在雨前及时将开挖的土方压实、用沙袋、废纸皮、稻草或草席等遮盖坡面进行临时应急防护。 (2)在进行土方工程的同时,道路排水工程同步进行,预防雨季路面形成的径流直接冲刷而引起水土流失。排水工程设计充分考虑本地气候特点(降雨量丰富,降雨量大)和道路沿线的具体情况,在实际施工时加以具体落实。 4、沿线地区生态保护措施 ①对道路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②桥梁施工尽量减少人为对沿线河道的干扰,保持其原有自然水生生态环境;对于河道清淤出来的淤泥,不能堆砌在道路沿线,应合理利用,可作为城市绿化用土。 5、景观修复 公路绿化乔、灌、草、地被相结合,营建多树种、多结构、多功能的复层生态植物群落;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与大环境绿化相融合,最大限度地保持和维护当地的生态景观。高架主线及匝道桥防撞墙顶除防抛网及声屏障设置区域不予设置外,其余地段均安装成品花箱种植月季。道路全程绿化在整体上要保持协调,提高道路绿化的艺术水平。 注意对公路施工过程中开挖面的生态和景观修复,选择根系发达的植被进行积极绿化,选用耐干旱、瘠薄等抗性较强的草、灌、木相结合,并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的景观协调性,道路景观绿化总面积约41487平方米,涉及隔离带及两侧绿化种植、人行道行道树种植及绿道恢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并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 设加固护栏。加强桥梁的防护栏强度,建议沿线桥梁特别是穿越**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范围的大肚子江桥、张家潭桥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防止车辆坠入河中。 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应急处置系统。本工程在梅南路以北及群贤路以南段(K2+920~ K4+420)穿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在穿越段范围内跨越**湿地范围内水体的地面段桥梁—大肚子江桥(K3+040~K3+140)和张家潭桥(K3+700~K3+780)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池2个,尺寸分别为3m×2m×1m、4m×3m×1.8m,桥面径流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进行排放。设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在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对于梅雨季节等交通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监控。 本工程现状道路即属于**市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详见附件8),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本工程段通行。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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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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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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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生态保护和恢复。本工程梅南路至群贤中路段穿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在道路用地红线外的湿地公园范围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严禁将泥浆废水排入国家湿地公园内:严格禁止任何有损**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环境的行为。工程施工结束后,为防止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现象,应恢复边坡植被、裸露土地林草植被和施工场地植被。I标段工程穿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在道路用地红线外的湿地公园范围无临时施工场地,工程泥浆废水委托委托**市弘顺****公司外运至专门的泥浆钻渣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无外排。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两边植被进行就地恢复,公路绿化乔、灌、草、地被相结合,营建多树种、多结构、多功能的复层生态植物群落;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与大环境绿化相融合,最大限度地保持和维护当地的生态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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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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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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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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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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