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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省2024/2025、2025/2026年度省级化肥商业储备采购项目 | 依法确定省级化肥商业储备承储企业,储备总规模30万吨/年,单个标的量为3万吨。省储肥品种以氮磷钾及复**为主,包括尿素、磷酸二铵、钾肥、高浓度**复**,其中,氮磷钾储备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储备规模的30%。每轮承储责任期为2年,年度储备时间由承储企业在当年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间自主选择任意连续6个月。化肥生产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能耗符合国家要求;化肥流通企业所采购化肥为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产品或符合国家商检标准的产品。年度储备时间内在承储区域内化肥累计调入量不少于当年承储任务量的1.2倍。年度储备时间内第三个月的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的50%,第四至六个月的月末库存量不低于承储任务量的100%。在年度储备时间到期后,需在30日内将储备调出“吉****储备库”,并积极向社会销售,满足用肥旺季农业生产需要。 | ****0000 | 2024年08月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