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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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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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中心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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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2020-445103-84-01-065733
¥166,518.12元 至 ¥62,444.3元
1、采购项目资金说明: (1)计算依据:①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费参照《关于印发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计算,验测平面位置3150.59 元/边,验测高程、高度2849.06元/栋,规划面积测量1.82元/平方米。②不动产测绘费参照《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其中房产测绘分户图 2.72 元/平方米。(2)计算过程:①规划核实:3150.59元/边*8边+2849.06 元/栋*8栋+1.82 元/平方米*35275.43平方米=112198.48元;②不动产测绘:35275.43 平方米*2.72 元/平方米=95949.17元;③测绘费用为:①+②=112198.48+95949.17=208147.65元,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要求,最高限价按收费标准下浮20%,即166518.12元,最低限价按收费标准下浮70%,即62444.30元。最终结算以审核机构审核定案为准。 资金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测量单位支付总费用的 30 %;② 采购人在收到测量单位本次测量成果资料后向测量单位支付总费用的30%;③测量单位向采购人提交结算申请,采购人在经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定案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价格信息来源:《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关于印发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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