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公安局交警装备及上半年全局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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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交警装备及上半年全局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局交警装备及上半年全局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局交警装备及上半年全局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4.00元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为一个标段

采购需求:警用装备(含交警装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第一款规定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4.1)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策。

(4.2)执行《****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1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7日00时00分,

(2)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

(3)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标服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1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件、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21年1月1日至今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根据《****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自治区****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根据西****交易中心要求,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到场参与开标,并且取消本项目规定的“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投标文件”、“现场提供原件”等相关要求。开标、评标以投标人上传解密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6.本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因本项目涉及特殊行业,****公司(分支机构)形式参与投标,****公司****政府采购活动,****公司承担。

8.****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保函;只认可**本地中国**、中国**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公司****公司、大家****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183****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花园2栋13楼3号

联系方式:159****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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