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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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
一、招标概况
**省**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2标段于2024年05月23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6月13日在**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06月13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355.9 ****481.84 ****696.81
质量(如有)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270 270 27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张二伟 李永菊 姜超群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 豫241****21553 鄂142********25605 鄂242****68281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15日至2024年06月17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高**镇沿河路3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150****216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珞狮路286号
联系人:冉爱美
电话(传真):027-****0770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公共****办公室
地址:**县市民之家四楼 413****车站旁)
联系人:**县公共****办公室
电话(传真):0718-****78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06月1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5
候选人公示
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二期)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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