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2024年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2标段(汪二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2次)
**省**市**县2024年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2标段(汪二镇)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09点30分时在**市****中心进行不见面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原中标候选人****,接到实名举报其拟派的建造师赵博存在在建工程,经核实其拟派的建造师赵博确有存在在建工程,依****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水利厅关于修订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的通知》赣水发〔2019〕1号及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现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原排序二、三名中标候选人顺位递补,排序如下:
| 第一排序人 | 单位名称: | **县安泰****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9301.52 | 承诺工期 | 183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 | 卢细秀 | 注册证号 | 赣236********95898 | |
| 第二排序人 | 单位名称: | **省**市安沅****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7817.26 | 承诺工期 | 183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文 | 注册证号 | 湘243****04646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人可以自己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电话:
监督部门:**县统筹整合资金推****领导小组办公室(138****8833)
招 标 人:****(0793-****925)
招标代理机构:****(高女士191****8007)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