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

审批
湖北-黄冈-红安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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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886460Q郝敬立
谢向东**省**市**县
****开发区新型产业园五号路东沿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D4419-D4419-其他电力生产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五号路东沿线
经度:114.****9000 纬度: 31.****0100****环境局
2023-06-14
黄环审〔2023〕95号914********886460Q001V
30
30****
****0114MA49FTQ5XF**华正****公司
914********708234C**华正****公司
914********708234C2023-06-01
2024-05-232024-06-20
https://www.****.cn/newsindex_6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不改变原有焚烧炉、发电机组规模的条件下,仅对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设计能力700t/d)进行技术改造。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利用富余燃烧量处置一般工业废物,其中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10t/d,生活垃圾490t/d;同时采用新型整合剂固化技术处理飞灰。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电厂主要由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废弃物接收储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回收和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飞灰固化处理、检测、暂存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排水系统等组成。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并预留SCR脱硝装置空间,脱硫效率不低于85%,脱硝效率不低于40%,除尘效率不低于99.9%,焚烧炉烟气经过不低于80米高烟向外排;二噁英采用“3T+E”控制技术,确保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并在布袋除尘器前喷入活性炭吸附二噁英、重金属等物质。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焚烧炉烟气经处理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应限值要求后排放。 2、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装卸及输送系统、贮存设施、渗滤液收集和处理设施等应当采取密闭负压措施,并保证其在运行期和停炉期均处于负压状态。垃圾库采用自动卸料门、负压系统,垃圾库和卸料大厅控制负压不小于10Pa,设置负压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设施内气体应当通过焚烧炉高温处理,停炉检修时,垃圾库内的臭气由除臭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式除臭装置处理,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后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区域设置臭气密闭收集系统,收集进入垃圾库后一同处理;垃圾运输采用密闭、防渗漏的专用运输车,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涌;渣仓、灰库、石灰库、活性炭仓设置布袋除尘器。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渗滤液、车辆及卸料大厅冲洗废水、引桥及地磅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生****处理站,经“预处理+厌氧+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反渗透+DTRO浓缩装置”工艺处理,浓液回喷焚烧炉,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后送往冷却塔回用;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化水系统反洗排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缺氧+膜生物反应器CMBR)”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进入收集池,可回用于道路洒水、绿化。锅炉排污水经冷却后进入冷却塔底部塔池回用,化水系统反渗透浓水回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循环冷却塔排水回用于烟气处理净化、飞灰处理车间、出渣机冷却、炉渣输送机、运输栈桥冲洗、地磅区冲洗和卸料大厅冲洗,其余冷却塔排水经市政管网,****园区污水处理系统。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确保周边敏感点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在转运前应配套建设存贮量不低于一周的临时贮存点,事故情况下作为一般固废送入****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和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采用新型固化剂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送至****填埋场专区填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油、废蓄电池、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飞灰库、飞灰固化车间内临时贮存库,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GB18597-2001)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6、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垃圾库、油罐区、卸料大厅、危废暂存问、飞灰固化车间、飞灰稳定车间、****处理站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加强飞灰、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储存、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抛洒;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地上敷设,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污染;保证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1、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并预留SCR脱硝装置空间,排气筒高度均为80米,二噁英采用“3T+E”控制技术,确保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并在布袋除尘器前喷入活性炭吸附二噁英、重金属等物质。根据此次验收监测数据,焚烧炉烟气经处理后,1#焚烧炉废气出口、2#焚烧炉废气出口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限值要求。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炉渣热灼减率均小于5%。1#焚烧炉除尘、脱硫效率分别为99.9%、88%,2#焚烧炉除尘、脱硫效率分别为99.9%、92%,满足批复中除尘效率不低于99.9%,脱硫效率不低于85%要求。由于焚烧炉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工艺,会预先在锅炉中去除部分氮氧化物,本次监测的进口位置在SNCR炉内脱硝后,因此废气进口监测点位中氮氧化物速率与出口速率基本一致。 2、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装卸及输送系统、贮存设施、渗滤液收集和处理设施等采取密闭负压措施并保证其在运行期和停炉期均处于负压状态。垃圾库采用自动卸料门、负压系统,垃圾库和卸料大厅控制负压不小于10Pa,设置负压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设施内气体应当通过焚烧炉高温处理,停炉检修时,垃圾库内的臭气由除臭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式除臭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区域设置臭气密闭收集系统,收集进入垃圾库后一同处理;垃圾运输采用密闭、防渗漏的专用运输车,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遗撒、气味泄漏和污水滴涌;渣仓、灰库、石灰库、活性炭仓设置布袋除尘器。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3、垃圾渗滤液、车辆及卸料大厅冲洗废水、引桥及地磅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生****处理站,经“预处理+厌氧+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反渗透+DTRO浓缩装置”工艺处理,浓液回喷焚烧炉,清液送往冷却塔回用。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化水系统反洗排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缺氧+膜生物反应器CMBR)”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道路和绿化用水。锅炉排污水经冷却后进入冷却塔底部塔池回用,化水系统反渗透浓水回用于出渣机冷却用水。循环冷却塔排水回用于烟气处理净化、飞灰处理车间、出渣机冷却、炉渣输送机、运输栈桥冲洗、地磅区冲洗和卸料大厅冲洗,富余部分经市政管网,最****工业园****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倒水河。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浊度、色度、氯化物、总硬度、总碱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粪大肠菌群、嗅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要求;****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色度、嗅、浊度、总余氯、总磷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要求;清净下水排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氯化物满足******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4、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企业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炉渣、固化后的飞灰满足标准限值后送至****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蓄电池、废机油桶、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油、实验室废液。厂区内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交由华新(**)****公司清运处理。 6、已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已做好防渗措施。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厂区侧向、厂界上游、厂界下游、垃圾库边界、****处理站下游5个地下水监测井中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化物、镉、铁、铜、锌、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厂内垃圾库、****处理站土壤中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二噁英类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厂界东侧农田土壤中砷、镉、铬、铜、铅、汞、镍、锌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15618-2018)表1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重点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定期检查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各设各的运行情况,按要求定期更换布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当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炉检修。工程在点火(闭炉)时,启动辅助燃烧系统(使用柴油点火),确保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降低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 2、厂区设置双备电源,垃圾库内设置两台一次风机、设置事故状态下活性炭除臭系统,在事故状态下及时开启备用设施,保证除臭系统正常运转,保持整个卸料大厅、垃圾库的负压。落实飞灰固化和危险废物的储运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柴油储罐、氨水罐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全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3、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做好项目所在区域环保协调工作,建立企业、当地政府和周边水系三级污水应急防范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项目投入试生产前,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4、运输车辆应采用专用的压缩式密闭垃圾车,严禁洒漏;合理确定运输路线,运输线路应尽量远离居民点。垃圾与一般工业废物运输车辆须在厂区定点冲洗,冲洗废水纳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应加强对进厂道路的清洗,建设配套的污水收集沟渠,收集后的****处理站统一处理。 5、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完善企业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在线监测装置须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 6、项目投运后,应按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内容,监测结果须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重点关注二噁英及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及其在土壤中累积环境影响。对活性炭、脱酸剂、脱硝剂、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整合剂等烟气净化用消耗性物资、材料应当实施计量并计入台账。 7、按照《****办公室关于加强红****发电厂周边规划管控的通知》要求,****政府做好项目周边和专用进场道路两侧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农业种养的,应划定防护区并定期监测。 8、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做好档案管理。 9、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采用在厂区门口设置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获取的形式,发布企业在线监测环境信息和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等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0、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报告书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1、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避免环境事故发生。 2、已做好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 3、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4、运输车辆均为压缩式密闭垃圾车,且制定合理运输路线,并在厂内定点冲洗,****处理站统一处理。 5、已按相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设立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6、已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对于烟气净化用消耗性物资已实施计量并计入台账。 7、环境防护距离未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8、已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 9、企业已积极发布在线监测及废气等监测结果,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10、企业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且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886460Q001V。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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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清净下水排口 ******处理厂接管标准 循环冷却水排水优先厂内回用,富余部分排入市政管网经******处理厂处理达标候最终进入倒水河。 验收监测期间,清净下水排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氯化物满足******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处理站出口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 ****处理站出口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厂内回用,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浊度、色度、氯化物、总硬度、总碱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粪大肠菌群、嗅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要求
****处理站出口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和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处理站出口废水经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和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色度、嗅、浊度、总余氯、总磷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焚烧炉废气出口、2#焚烧炉废气出口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标准限值 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并预留SCR脱硝装置空间,排气筒高度均为80米,二噁英采用“3T+E”控制技术,确保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并在布袋除尘器前喷入活性炭吸附二噁英、重金属等物质。 验收监测期间,1#焚烧炉废气出口、2#焚烧炉废气出口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厂界四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垃圾库、油罐区、卸料大厅、危废暂存问、飞灰固化车间、飞灰稳定车间、****处理站及相关管网等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加强飞灰、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储存、运输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抛洒;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地上敷设,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污染;保证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发生。 已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已做好防渗措施。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厂区侧向、厂界上游、厂界下游、垃圾库边界、****处理站下游5个地下水监测井中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化物、镉、铁、铜、锌、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厂内垃圾库、****处理站土壤中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二噁英类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厂界东侧农田土壤中砷、镉、铬、铜、铅、汞、镍、锌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15618-2018)表1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在转运前应配套建设存贮量不低于一周的临时贮存点,事故情况下作为一般固废送入****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和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采用新型固化剂固化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送至****填埋场专区填埋。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油、废蓄电池、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并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飞灰库、飞灰固化车间内临时贮存库,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GB18597-2001)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企业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炉渣、固化后的飞灰满足标准限值后送至****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蓄电池、废机油桶、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油、实验室废液。厂区内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交由华新(**)****公司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重点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定期检查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各设各的运行情况,按要求定期更换布袋,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当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炉检修。工程在点火(闭炉)时,启动辅助燃烧系统(使用柴油点火),确保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降低烟气污染物产生浓度。 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避免环境事故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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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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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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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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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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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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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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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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