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老司城遗址生活区衙署区给排水沟渠系统整体保护展示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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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老司城遗址生活区衙署区给排水沟渠系统整体保护展示工程[变更公告**** 15:23

**县老司城遗址生活区衙署区给排水沟渠系统整体保护展示工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县老司城遗址生活区衙署区给排水沟渠系统整体保护展示工程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

(45分)

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2024年6月)内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30万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项目,每个计15分,最高计45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至少包含四方主体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完成时间以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并提供官方认定的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11分)

具有****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计 1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计5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企业实力与荣誉情况

(24分)

(1)具有土遗址保护或石质文物保护材料与工艺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商标、实用新型除外),每提供 1 份证明得2分,本小项最高6分。

(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3年内获得省级(或以上)荣誉证书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8分。标书代写

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专业水平

(20分)

1、安全负责人:1人

(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2分;

(2)具有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2、质量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4分;

(2)具有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3、项目团队其他成员

每提供1个具有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上述人员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各类资格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在供应商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复印件(可提供在供应商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如委托第三方单位代缴的,需提供代缴机构与本单位的代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一份完整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现修改为: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

(45分)

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至今)内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30万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项目,每个计15分,最高计45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至少包含四方主体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完成时间以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并提供官方认定的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15分)

具有****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计 1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计10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企业荣誉情况

(18分)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最近3年内获得省级(或以上)荣誉证书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8分。标书代写

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专业水平

(22分)

1、安全负责人:1人

(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2分;

(2)具有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3分。

本小项最高得5分。

2、质量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4分;

(2)具有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3分。

本小项最高得7分。

3、项目团队其他成员

每提供1个具有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上述人员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各类资格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在供应商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复印件(可提供在供应商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如委托第三方单位代缴的,需提供代缴机构与本单位的代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一份完整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7月11日9时00分(止),投标担保递交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本次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更新后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澄清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

地 址:**县灵溪镇司城村

联 系 人:王洪

电 话:139****70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世纪山水60栋908室

联 系 人:田小冬、向尚、肖诗萌、彭旭

电 话:0743-****848 ,188****4005

监督部门:****改革局

电 话:074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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