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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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8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主体名称为“****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某些AI情绪筛查系统可能已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或实践验证,证明其在情绪筛查和心理健康检测方面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些经过验证的系统可能只由****提供;AI情绪筛查生理心理健康检测系统可能采用了独特的技术或算法,其技术由****独家开发或持有专利,因此只能从该供应商处采购。为保证项目要求,本项目只能由****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点:南****创业园****基地寅春路18号-F2630
三、公示期限:
2024年6月26日 至 2024年7月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拟****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台进行注册,****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评审,报价无效。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190。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薛**长江东路755号
联系方式:0632-****51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薛****大道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632-****055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联 系 人:****1
联系地址:******开发区县(区)**东路1888号康博公馆1号楼A单元12层
联系方式:053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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