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提升种粮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水平,改善生产设施条件,现对2024年**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对近1年内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社示范社和三****农场进行扶持,******社****农场但当年发展好,符合项目实施条件,也可确定实施该项目。
(二)扶持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建立管理制度、财务账,家庭农场需完成“一码通”赋码登记。
(三)扶持对象经遴****农业农村厅审定,已按规定享受中央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四)持的种粮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水平同比明显提高,其他扶持对象经营水平明显提升,经营性收入同比明显增长。
(五)扶持对象联农带农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益联结更加紧密,联结对象产业收入同比有所增长。
二、项目实施原则
****政府扶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
(二)坚持能力提升,高质高效。聚焦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水平,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农场生产能力等关键环节,扶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高效发展,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高经营水平,激发内生活力。
(三)坚持示范引领,利益共享。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重点支持和农民有紧密联系、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四)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效益。充分利用各类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升级,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内容及扶持环节
(一)实施内容
1、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实施**社、家庭农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社2个,家庭农场1个,共计安排资金37万元,每个经营主体奖补资金基数12.3万元,以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验收情况核定资金。
2、扶持3******社和2****农场进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社培育经营主体平均每个奖补资金基数11万元,安排资金33万元;家庭农场培育经营主体平均每个奖补资金基数9万元,安排资金18万元。每个经营主体具体奖补资金将根据主体的经营规模和实际经营效益经验收后确定,但最高标准不突破奖补资金基数的150%,最低标准不少于奖补资金基数的60%。
(二)扶持环节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改善生产条件,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产出水平。粮食单产提升工程,优先支持玉米、小麦、大豆(复合种植),兼顾水稻、马铃薯和小杂粮等作物生产,重点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社粮食自种面积不少于540亩、家庭农场粮食自种面积不小于270亩;****农场培育,主要对2021年和2023年创******社示范社****农场未享受项目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剩余资金主要用于培育经营主体进行小型农业生产、田间灌溉、病虫害防治、初级加工、智能化监控等设施设备改造和生产设施改善。
四、有关要求
1.新型经营主体按照项目扶持环节开展项目申报,填制申报表(见附表),申请截止日期为7月7日前,逾期视为放弃。
2.****水务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报局党组会审核****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实施。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水务局将与扶持主体签订扶持协议,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新型经营主体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形成生产台账,做为验收依据之一。
3.项目实施结束后,对扶持主体进行经营收入测算,达到目标要求的,经验收通过后,予以资金奖补,验收不合格取消资格。
4.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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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2024年**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
| 注册登记 部门 |
注册登记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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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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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人数) |
带动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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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建立会计账簿,是否有专或兼职会计 |
是否建立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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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经营 项目 |
经营 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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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销售收入(万元) |
产品商标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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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主体资产(万元) |
****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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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计划实施内容、总投资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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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持环节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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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202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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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区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资料清单
为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扶持单位。**社参加项目评审,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 5份):
1.**区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2.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3.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农业经营主体成员花名册及带动农户证明资料;
5.农业经营主体产品认证、品牌商标复印件;
6.农业经营主体2023年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7.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工作总结;
8.农业经营主体及法人相关荣誉证书、示范社、示范农场命名文件;
9.农业经营主体征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