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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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评定分离”)答疑一
递交时间:2024-06-26 11:16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2024-07-12 10:15: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 在线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法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 2024-07-12 10:15:00 |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 在线开标标书代写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 2024-07-12 10:15: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 350200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海洋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其他内容-9.2.2条款-第四条相关内容修改为:根据《****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10 号),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业绩”要求增加以下条款:“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上查询到的类似业绩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显示为“D”或没有显示数据等级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上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外,还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如业绩项目没有独立施工许可证的,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证。上传的发票应为预付款或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发票,且上传发票合计金额应不低于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20%。其中,“数据等级”按以下标准认定: 1.根据规定须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业绩的,以该平台的“工程基本信息"模块或“竣工验收”模块中显示的最高数据等级为准; 2.根据规定须通过**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业绩的,以该平台的“项目信息详情”模块、“基本工程信息”模块或竣工验收相关模块中的最高数据等级为准。上述模块在“数据等级变更记录”中有变更的,该模块数据等级以变更后的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6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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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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