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本级)关于刚察县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采购项目(第四次)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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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采购项目(第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特定资格条件,修改内容如下: 特定资格条件: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若供应商为本****公司相关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2、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指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指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其他情况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可提供情况说明文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

联系方式:0970-****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县热水路

联系方式:189****4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帆

电 话:189****4201

附件信息:

****.doc

1.0M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6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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