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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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会自然资拍〔2024〕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923.7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城南街道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等于54米

估价报告备案号


主要用途

商业用地

区位

中心**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商业用地

923.73平方米

三级



起始价

275.00万元

保证金

55.0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备注

(一)建筑风格:现代建筑风格

(二)车位个数:商业不低于0.8个/100平方米(商业),且配建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20%;****停车场,地上车位不得高于总车位的10%。

(三)需按照绿色一星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四)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需按照《**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版)》的规定,满足国、省、县、乡道路的退距要求。

(五)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版)》执行。

(六)1.总平面图的经济技术指标除反映主要指标外,还应明确以下内容:(1)建筑基底面积;(2)总绿地面积;(3)道路及停车用地面积(A、道路用地面积;B、地面机动车停车面积;C、地面非机动车停车用地面积);(4)其他用地面积(须注明具体内容);(5)上述用地面积之和应等于规划地块用地总面积。

2.宗地以现状进行提供,宗地内所涉及的杂树、沟渠、弃土、残留附着物及建构筑物均由竞得人负责自行清场,并在竞得的用地红线范围内自行进行施工打围,费用自理。

宗地编号

E-12-03C

宗地总面积

547.4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城南街道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等于54米。

估价报告备案号


主要用途

商业用地

区位

中心**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商业用地

547.46平方米

三级



起始价

163.00万元

保证金

35.0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备注

(一)建筑风格:现代建筑风格

(二)车位个数:商业不低于0.8个/100平方米(商业),且配建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20%;****停车场,地上车位不得高于总车位的10%。

(三)需按照绿色一星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四)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需按照《**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版)》的规定,满足国、省、县、乡道路的退距要求。

(五)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版)》执行。

(六)1.总平面图的经济技术指标除反映主要指标外,还应明确以下内容:(1)建筑基底面积;(2)总绿地面积;(3)道路及停车用地面积(A、道路用地面积;B、地面机动车停车面积;C、地面非机动车停车用地面积);(4)其他用地面积(须注明具体内容);(5)上述用地面积之和应等于规划地块用地总面积。

2.宗地以现状进行提供,宗地内所涉及的杂树、沟渠、弃土、残留附着物及建构筑物均由竞得人负责自行清场,并在竞得的用地红线范围内自行进行施工打围,费用自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联合竞买的要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5日到会****开发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5日到会****开发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7月16日12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7月16日15时00****政府****中心公共**交易大厅(**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七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以现状进行提供,宗地内所涉及的杂树、沟渠、弃土、地面残留附着物及构建筑物均由竞得人负责自行清场,并且在竞得的用地红线范围内自行进行施工打围,费用自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土地出让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

(五)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六)本文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会****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局四楼)

联 系 人:曾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969、135****0084、138****0608

开户单位:会****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9****99340

****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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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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