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区****四处服务建筑拟公开对外招租,欢迎意向商户垂询。
| 地址 |
物业名称 |
面积(㎡) |
拟经营业态 |
拟招租底价 (元/㎡/月) (以招租公告为准) |
物业现状 |
拟出租方式 |
| **市**区前海**** |
服务建筑一 |
室内面积150.86㎡ |
文化宣传体验+场地活动运营业态 |
60 |
简装、空调、无上下水、无排风系统 |
公开招租 |
| 服务建筑二 |
室内空间131㎡ |
轻餐饮 |
100 |
简装、空调、有上下水、有排风系统 |
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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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建筑三 |
室内空间187.2㎡、57.15㎡ |
水上运动服务配套场地运营 |
60 |
简装、空调、无上下水、无排风系统 |
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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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建筑四 |
室内面积261㎡ |
文化书吧(配套经营咖啡茶饮) |
70 |
简装、空调、无上下水、无排风系统 |
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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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如有意向或者疑问,请致电:0755-****2065或邮件形式联系(邮箱地址:****@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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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须知 |
1、物业租赁合同以最终招租文件内合同格式为准。 2、承租方应知晓并接受物业以现状进行出租。 3、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正式招商公告面积为准;经营业态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只能用于出租人指定的业态形式,不能用于其他经营项目使用,不得从事违法、非法的经营活动,严禁擅自转租,物业经营业态、招租底价均以正式招商公告为准。 4、承租方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相关资料报招租人备案。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充分考虑所竞租的营业建筑是否适合自身需要,承租营业房后其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本次公开招租意向是本单位招租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项目情况以正式招商公告和招租文件为准。 6、本公示仅为意向征集,不构成任何要约,一切信息以正式招商公告内容为准。 7、注意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最新物业情况以电话咨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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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截止日期 |
公示期限自本意向公示发布之日起至发布正式招商公告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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