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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浙中小企业办〔2018〕18号)、省小微企****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小微企业园建设运维质量评价的通知》(金转升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开展了2023年度**市小微企业园建设运维质量评价,经各县(市、区)初审、委托机构复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初步确定142个小微企业园建设运维质量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联系人:陈斌,联系方式:0579-****5066。
附件:1.**市小微企业园建设运维质量评价结果(生产制造类)
2.**市小微企业园建设运维质量评价结果(生产性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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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