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胡桥乡人民政府商永快速通道北侧胡桥乡安置房(1C、1D、2C、2D)室外工程项目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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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永快速通道北侧胡桥乡安置房(1C、1D、2C、2D)室外工程项目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商永快速通道北侧胡桥乡安置房(1C、1D、2C、2D)室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商永快速通道北侧胡桥乡安置房(1C、1D、2C、2D)室外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343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45.362964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6月06日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4年06月18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王翠华,张朵,郭贝伟(采购人代表)

四、废标原因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次采购活动没有提交最后报价,因我公司工作人员在制作电子招标

文件时未设置二次报价,导致专家评审程序错误,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废标。

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二)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将以上****管理部****管理部门意见,本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境内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35****9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东北角**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037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0370-****818

****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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