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器设备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27-24Z****934)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2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含税):88275.6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报价(不含税):78120.00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材料、器件等的购买和制作等准备工作并具备发货条件;现场安装调试时间根据我方的生产安排确定,提前5天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通知中标人;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含税):103788.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报价(不含税):91847.79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材料、器件等的购买和制作等准备工作并具备发货条件;现场安装调试时间根据我方的生产安排确定,提前5天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通知中标人;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司网站发布。
2.公示期: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马先生
电 话:0531-****6126/****61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0531-****7630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