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 | ||||||||||||||||||||||||||
|
工程名称
|
**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 | ||||||||||||||||||||||||||
|
招标人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机关名称
|
****区管委会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 | ||||||||||||||||||||||||||
|
工程地点
|
****开发区 | ||||||||||||||||||||||||||
|
工程规模
|
该项目位于**市主**以南,****开发区扬子津街道范围,是片区内道路**工程。**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北起现状**河路,南至规划道路,蝶湖苑小区以东,**河以西。现状为农业用地。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
| ****002 | **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9 | 2024-07-15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06-27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银行****公司****开发区科技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013872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6-27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07-02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市政公用工程]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扬开管许发[2024]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道路全长约103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5米。 2.3 招标范围:**河路(开发路-规划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586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1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 www.****.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4年6月 27 日至 2024年7月 2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7月 8 日9时 30 分。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 http://223.****.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80000。 附件:评标细则
2024年6月 27 日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市**区润扬北路19号 |
联系人
|
陈遂纾 | ||||||||||||||||||||||||
|
传真
|
电话
|
0514-****6778 | |||||||||||||||||||||||||
|
邮编
|
E-mai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