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顺昌浙商(中国)出口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路网建设项目-中央大道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南平-顺昌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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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4-06-17 16:38
生成日期:2024-06-17
发文字号:顺发改审批〔2024〕128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变更**浙商(中国)出口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路网建设项目-中央大道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变更**浙商(中国)出口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路网建设项目-中央大道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顺发改审批〔2024〕128号

****科技局关于变更**浙商

(中国)出口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

(一期)路网建设项目-中央大道

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变更**浙商(中国)出口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路网建设项目-中央大道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变更说明及其他附件已收悉。2024年1月17日我局以顺发改审批〔2024〕18号文批复该项目,由于建设用地规模标准调整,现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经研究同意变更,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商(中国)出口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路网建设项目-中央大道南段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地址:**县郑坊镇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拟建设道路全长480. 00米,次干路标准,红线宽度32米,红线面积1.4471公顷。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路面采用混凝土路面结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道路工程;②交通工程;③给排水工程;④照明工程;⑤电力及通信工程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2732.05万元;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应依法依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造成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年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意见,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须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并选择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队伍。

特此批复

原批复顺发改审批〔2024〕18号文作废。

抄送:县政府办、****建设局、******局、

****环境局、审计局

****科技局

2024年6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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