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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区**路街道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实行公开招标,现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市建设****办公室”现更正为“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市****事务中心”;
2.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通知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本项目开标地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政府办公大楼八楼;
联 系 人:海先生;
电 话:177****88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厚德新苑2栋3单元401室;
联 系 人:黄苗苗(项目负责人)、申素文、肖闻;
电 话:155****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