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专科病房楼项目污水纳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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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专科病房楼污水纳管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北路105-6****广场22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6 14: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专科病房楼污水纳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5.494228万元

采购需求:

******专科病房楼项目污水纳管工程施工、移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自2021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市政雨/污水管道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北路105-6****广场22楼(****)

方式:请供应商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市**北路105-6****广场22楼(****)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07-16 14: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北路105-6****广场2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7-16 14:30 (**时间)

地点:**市**区**北路105-6****广场22楼****221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2、采****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请各供应商自行进行勘察,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文规定,属于该文件列明的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仍需提供其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孝陵卫177号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0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北路105-6号23楼

联系人:张池

联系电话:139****1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池

电话:139****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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