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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2024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邮电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 项目名称 |
**县 2024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邮电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县文苑新村 |
| 招标联系人 |
李向南 |
联系方式 |
189****63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支路388号和昌.都汇华府6幢301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吕国强 |
联系方式 |
****368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根据****建设厅最新文件要求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做如下调整: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不低于10%)(扣除暂列金)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工程施工进度达到总进度的60% 时 , 预付款从当月的进度款扣回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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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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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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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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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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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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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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