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县十字镇施吴村镇兵山99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县**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 | |
| 项目名称 | ********中心项目EPC(重新招标)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省**市**县十字镇水鸣街道150号、**省******开发区****中心1901室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36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67% | |
| 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52分 | |
| 项目负责人:崔正宏(施工负责人)、蔡敦岩(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234****90703、201****169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1、**市**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马鞍2021-01地块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创霖****公司) |
| 地址:**市**县**镇建材城9栋E141号、**市**区国定东路275号8号楼3A03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36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51% | |
| 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46分 | |
| 项目负责人:吴飞(施工负责人)、顾新国(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88480、199****0083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1、镇**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市沙依****学校及附属配套工程 企业奖项:/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地址:**省**市**市誓节镇牌坊村**13号老小学对面、**省**市**区三墩镇竞舟北路89****中心2号楼401室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36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2.61% | |
| 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45分 | |
| 项目负责人:刘爽(施工负责人)、宋吉晓(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11092、200****074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1、大****中心建设项目;2、**国兴商务综合楼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单位因根据招标文件中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资质等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其他要求中附录6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具备要求。否决其投标,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单位因根据招标文件中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资质等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其他要求中附录6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否决其投标,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单位因根据招标文件中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资质等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其他要求中附录5施工负责人没有安全生产B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公司单位因根据招标文件中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中资质等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其他要求中附录5施工负责人没有执业资格证书,附录6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相关证书等,否决其投标,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38****579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7****277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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