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羊角镇竹营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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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
其他(失败、暂停、流标、失效)
招标公告

关****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公告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组织****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于2024年6月21****交易中心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暂停公告,经我单位核准,结论如下:

(1) 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蔡晓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经核查****提交的异议回复自证材料,原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拟委派质量负责人蔡晓珊未按招标文件第13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第5小点,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的要求,原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 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改动投标文件格式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经核查****提交的异议回复自证材料,原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节投标人须知3.7.3要求,毫不例外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正确签署和盖章,原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 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单项工程预算价汇总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报价填写相反,经核查****提交的异议回复自证材料,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4.1.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3.1.3响应性评审标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相乘得出的综合合价与其清单中的综合合价不一致及修改脚手架报价,经核查****提交的异议回复自证材料,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4.1.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3.1.3响应性评审标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招标文件第44页7.2.2规定,我单位决定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委员会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异议已处理完毕,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特此公告!

招标人:****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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