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鹅产品精深加工厂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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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集现代农业****加工厂建设工程
时间:2024-06-28 16:41

关于“2024年长集现代农业****加工厂建设工程”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长集现代农业****加工厂建设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合同价款的20%,后期进度款按招标人和监理人共同确认的工程月进度计量报表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5% ,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98% ,余款2%作为质保金,待工程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将相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本息返还给承包人或解除承包人的担保保函,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在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注:中标人可以通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标人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现变更为:“合同签订7日内拨付合同价款的30%,后期进度款按招标人和监理人共同审查并确认的工程月进度计量报表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保金,待工程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审核后,将相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本息返还给承包人或解除承包人的担保保函,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在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注:如工程款到位且上级对资金支付进度有要求,可提前支付。【注:中标人可以通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标人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 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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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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