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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压缩天然气收集调压站及附属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 示 期: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
联系电话:0355-****602(****办公室)
联 系 人:安晓艳
通讯地址:**县太行街219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压缩天然气收集调压站及附属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 武环审〔2024〕8号 |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