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
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6月2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标书代写

一、 答疑内容

1、 问:1、招标公告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中标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资信标评分标准项目获奖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获奖公布通知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及网址;请问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表彰情况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布或公示的截图请问上述三处地方要求是否可以统一标准

答:详见澄清修改内容。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中“定量评审表”第“2.2.4(2)”款“项目获奖情况(3.00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公布日期为准】承接并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类奖项的,得3.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注:(1)本项最高得3.0分。(2)项目获奖情况以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允加分。①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扫描件;②项目获奖公布通知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及网址;③若项****行业协会颁发的,****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n/gsxt/newList)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该协会组织状态显示为正常方为有效,否则不允加分。(3)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以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公布日期为准】承接并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类奖项的,得3.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注:(1)本项最高得3.0分。(2)项目获奖情况以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允加分。①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扫描件;②项目获奖公布(或公示)通知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及网址;③若项****行业协会颁发的,****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n/gsxt/newList)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该协会组织状态显示为正常方为有效,否则不允加分。(3)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以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中“定量评审表”第“2.2.4(2)”款“企业表彰情况(3.00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表彰证书或表彰正式文件公布日期为准】企业表彰情况:1、获得市级(或以上)环保类表彰的,得1.0分;2、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履约类表彰的,得1.0分;3、获得市级(或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类表彰的,得1.0分。注:(1)本项最高得3.0分。(2)企业表彰情况以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允加分。①证书或正式文件的扫描件;②****行业协会颁发的,****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n/gsxt/newList)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该协会组织状态显示为正常方为有效,否则不允加分。(3)同一类表彰仅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4)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以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表彰证书或表彰正式文件公布日期为准】企业表彰情况:1、获得市级(或以上)环保类表彰的,得1.0分;2、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履约类表彰的,得1.0分;3、获得市级(或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类表彰的,得1.0分。注:(1)本项最高得3.0分。(2)企业表彰情况以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允加分。①证书或正式文件的扫描件;②企业表彰公布(或公示)通知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及网址;③****行业协会颁发的,****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n/gsxt/newList)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该协会组织状态显示为正常方为有效,否则不允加分。(3)同一类表彰仅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4)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以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三、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6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杨和镇

地址:**市禅**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57-****2533

联系方式:0757-****2555

2024年06月28日

2024年06月28日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