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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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园(三期)北区1469.25平方米房屋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06-28
项目编码 2024-CY/04-0418 挂牌金额 ****0000 挂牌日期 2024-06-28 截止日期 2024-07-11
| 项目编码: |
2024-CY/04-0418 |
标的名称: |
****北园(三期)北区1469.25平方米房屋出租 |
| 细分类别: |
办公用房 |
坐落(地址): |
**市**区将府公园北园(三期)北区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469.25 |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餐饮、研学、****工作室等(线下场景及产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
| 附属设施: |
无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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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项权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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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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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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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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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
6年 |
| 拟出让用途: |
餐饮、研学、****工作室等(线下场景及产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平台): |
2024-06-28 |
| 截止日期(公共**平台): |
2024-07-11 |
挂牌总金额(元): |
****0000 |
| 披露方式: |
****交易所网站 www.****.com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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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元): |
****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汇款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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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价格(元): |
****0000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价格首年不低于200万元/年,自第三年起不低于320万元/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后收取租金,先付保证金。 2.押金为60万元,用于扣除可能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款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无免租期。 4. 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燃气、通讯、卫生、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5.项****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6.未经出让方书****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任何情况下受让方均不得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受让方保证对项目内已有建筑物的设计、改造、建设等行为应达到国家安全标准。**期内,受让方保证,项目及受让方经营行为应符合****管理部门管理规定。装修改造方案需事先报出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后方可动工,如需办理手续的,出让方可以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已有建筑物的改造或主体结构变动的,应经出让方书面同意。 7.租赁期间,****政府征地、拆迁、市政统一规划,租赁物被国家征收、征用、占用的,如有补偿,经出让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安装的设备设施的补偿费归受让方。 8.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割转让、联营或出租等;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自采取联营、**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9. 如受让方延迟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出让方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下发整改清单,经书面通知后受让方仍未完成整改的,出让方有权视情况选择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或者解除本协议。**期内.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通知另一方,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0. 受让方负责对项目中位于公园北门附近的门卫房进行改造,改造后,用于受让方工作人员办公、值班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 本项目涉及租金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建筑物租金,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第二部分是租金差额,即租赁期间,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度租金,少于受让方在该项目中取得的当年度营业收入金额的10%,则年度营业收入金额的 10%中高于年度租金的部分,作为租金差额,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向出让方支付。 12.租赁期间,由出让方****事务所对受让方在承租物业内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营业收入金额的 10%”的金额的依据。审计费用由出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市**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3、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该标的项目业态为餐饮、研学、****工作室等,项目用途为线下场景及产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2、 该项目四至为:**东五环路,西至京沈客运专线,南至将府公园三期西门,北至将府公园三期北门。 3、 该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绿化用地。 4、 该标的出租建筑面积为1469.25平方米包含一层及二层,占地面积为1.25亩。 5、 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 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6、 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在**市**区将台乡。 7、 该标的项目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在合同到期后,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8、 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 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9、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10、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出让方和受让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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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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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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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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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博 |
联系电话: |
150****5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