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残健融合﹒共富共享-音乐剧光芒创作巡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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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残健融合﹒共富共享-音乐剧《光芒》创作巡演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残健融合﹒共富共享-音乐剧《光芒》创作巡演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音乐剧《光芒》(原名《听见未来》)入选2022年**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讲述盲人青年进入特殊教育院校后,在专业教师帮助下学习音乐表演实现人生梦想的一部以反映残健融合、共富共享主题的现实主义题材校园音乐剧。由****、****艺术团和****作为**方联合创作完成,现向社会开展巡演。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在创作阶段的采购公告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享有该剧完整著作权和所获荣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单方面将本作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转让、授权或授予第三方”。
现该剧需要在创作完成后开展演出。为保证音乐剧《光芒》顺利演出,知识产权完整和无异议。只能从****继续采购巡演服务,具有唯一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条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闻堰街道亚太路1891号A楼1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朱金锋

联系电话:180****2166

传 真:/

地 址:**市**区留和路527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5741

传 真:0571-****6984

地 址:**市环**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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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候选人公示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残健融合﹒共富共享-音乐剧光芒创作巡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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