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看庄镇富张河河道清淤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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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看庄镇富张河河道清淤工程变更公告
2024年07月01日

一、项目名称:**市看庄镇富张河河道清淤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评审办法中需要提供的验证资料。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涉及评审办法的,将不予计分。以上证件中如果具有电子证书,均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标书代写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市诚信黑榜,被限制**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现变更为: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评审办法中需要提供的验证资料。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否决其磋商响应文件,涉及评审办法的,将不予计分。以上证件中如果具有电子证书,均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标书代写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市诚信黑榜,被限制**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看庄镇

联 系 人:湛站长 联系方式:151****8366

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1号楼

联 系 人:孙福鹏 联系方式:152****5779

重要说明:

1、以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磋商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本公告将通过**市外宣网(http://http://www.****.cn//)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潜在供应商的时间)。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市外宣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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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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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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