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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宗局党组会议2024年6月21日审定,现关于对**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情况公示期满,公示期为10天(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现将关于对**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并公告如下。
投诉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0855-****004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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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