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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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511********00011号
| 项目名称 |
省道(S204)线石梯**界至**区**界改造工程 |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项目建设依据 |
《****运输厅****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川交函〔2022〕45号) |
| 项目拟选位置 |
**区(石桥镇、石梯镇、虎让乡、桥湾镇)、**(报恩乡) |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该项目总用地 112.5182公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3827公顷,实际申请用地112.1355公顷,其中,农用地105.0845公顷(耕地57.1487公顷)、建设用地4.5563公顷、未利用地2.4947公顷。经套合**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根据《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002024XS0005S00。 |
发证时间: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