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杂多县苏鲁乡巴纳涌砂场采砂项目生活生产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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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杂****砂场采砂项目生活生产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4年07月01日

玉生函〔2024〕41号

****生态环境局

关于杂****砂场采砂项目生活生产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杂****砂场采砂项目生活生产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园区国家公园生****管理局《关于杂****砂场采砂项目生活生产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澜源生自管〔2024〕59号)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县南41km处昂曲河河支沟巴纳涌汇入昂曲**处,主要包括加工区、临时堆料区、集料堆放区、办公生活区等,其中加工区占地面积约1200m2、弃料堆区占地面积约1200m2,成品堆放区占地面积约1200m2。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约1200m2,采砂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总计0.48万m2,临时道路275m,拟占地面积1650m2。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8%。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园区国家公园生****管理局于2023年5月18日对建设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项目属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原则上同意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你公司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缓解、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整改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重点落实好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建设期应做好施工场地降尘及施工物料抑尘工作,经采用土石方、物料堆放进行遮盖、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物料装卸、运输、堆场、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须采取“三围一顶”厂房并采取喷淋塔对料仓进行降尘、破碎采取水喷淋设施等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标准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整改建设期施工废水须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其余部分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随意乱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得向外环境排放。运营期项目加工车间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破碎、制砂、筛分工序喷淋用水及道路、堆场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得向外环境排放。生活污水须经玻璃钢化粪池(30m3)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整改建设期噪声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生产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相应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禁止夜间施工。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管理。整改建设期施工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填埋场填埋处理,危废暂存间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标准做好防渗工作,地面需用水泥硬化且必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确保不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底泥暂时堆放弃料堆放区内,****沙场回填平整;废机油存于机油桶内,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在厂区贮存;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填埋场处理。

(五)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整改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尽量少占用临时占地,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植被破坏,须对剥离草皮进行养护,施工结束后进行草皮回铺或植被恢复。对于不具备剥离草皮及回填后效果不好的临时占地应播撒草籽进行养护,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场地,****牧场道路,严禁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损坏。将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项目服务期结束后,首先清理料仓,****工厂;****设备处理完后,对场地进行平整进行生态恢复,草地生态系统需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一致。

(六)本批复其他未及事项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我局进行备案。

五、****园区国家公园生****管理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别送****园区国家公园生****管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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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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