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生函〔20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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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沟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标****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沟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关于**市**沟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预审意见报告》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位于**省**市扎西科**沟,**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6°54′52.191″;北纬33°00′20.76″。项目采**占地面积为0.0749km2。本项目主要进行砂岩矿开采加工,开采规模为20万m3/a,**机制砂生产线一条,**一座生产车间,内置颚式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出适用于C30以上混凝土工程和铺路用碎石材料,**加工车间,成品堆料场(三墙一顶)等。
本项目总投资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13.6%;项目属土砂石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省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省**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做好施工场地降尘及施工物料抑尘工作,经采用土石方、物料堆放进行遮盖、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破碎筛分加工生产线搭建封闭彩钢瓦生产车间,在反击破、冲击破和振动筛三个产尘点上方设置吸尘伞罩及配套的粉尘收集管道,各支管收集的粉尘汇入主管道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气体经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爆破采用水封爆破,并给爆破崩落的矿体洒水降尘,对开采面及时进行周期洒水降低粉尘产生浓度,凿岩采用湿式凿岩,不得在大风天气进行采矿作业;**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采取取绿色运输,运输车辆应密闭(篷布苫盖),进出场车辆需进行冲洗等措施,防止产生运输扬尘;皮带运输系统廊道应选用封闭方式,原料堆场堆存应覆盖防尘网并辅以洒水措施,成品堆场采用三围一顶结构,不能及时外售应用防尘网覆盖并辅以洒水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水厕收集后排至化粪池,定期清运不得向外环境排放。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水厕收集后排至化粪池定期清运,不外排;**采场外围修建简易截水沟,采场内天然降水经开采台阶简易的导排水系统、排水沟等集中汇流至采坑内,同时配套抽水泵、抽水管等将采坑内水全部抽至沉淀池,最终回用于破碎喷淋降尘等,车辆冲洗平台设置截水沟将冲洗水引至**现有的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做好防渗措施。
(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在晨昏等动物活动时间施工;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矿界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将破碎筛分设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隔声可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要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进行爆破作业,爆破采用固定时段,要选取合理的炸药单耗、孔网参数、装药结构,选择合适的炸药,调整爆破工程传播方向,禁止采用一次性大爆破的方式,通过集中爆破等方式来降低爆破噪声和振动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土石全部用于**道路铺填,建筑垃圾用于场区就地平整铺填,生活垃圾集****填埋场填埋处理,固体废物均需妥善处置,确保不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拉运至原料堆场,风干后作为制砂原料回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填埋场处理,设备机油更换等废机油须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避免占压植被,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对区域地表植被破坏,对于临时占地施工期结束要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减少对原始地貌的扰动,缩小临时扰动面积,保护原生态系统稳定性;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分区域设置警示牌。运营期**开采采用“分区开采、分区治理”方式,对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逐步恢复,**设置截排水沟,剥离表土要单独存放于排土场,定期进行养护;开采前按照“自上而下”的开拓方式,严格贯彻“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每一台阶开采终了后进行平整、覆剥离土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迹地裸露时间,矿山开采过程中,除**道路,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其余空闲场地应进行植被恢复,使矿山每年保持相对固定的裸露面积,从而达到植被恢复最大化;严格限制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矿山闭坑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任务。
(六)水源地保护措施。运营期道路运输要穿越扎西科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定运输车辆超越道路以外范围行驶,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减速慢行,避免车辆侧翻,汽车汽油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产生影响;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堆放、填埋、倾倒剧毒、高残留农药及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他可能影**源安全的废弃物,禁止车辆检修、机油更换和废机油处理在厂区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进行,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危废落地,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报审。
(八)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三、本批复其他未及事项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上传建设项目企业自主验收信息发布平台备案,并报我局纸质留底;投运前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五、****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别****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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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