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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其他权力运行结果 | |
| 安发改收费〔2022〕269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 **** | 成文日期:2022-09-27 | |
| 废止日期: |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体裁分类:批复 | |
| 公民 | 生命周期:其他 | |
| **一中**校区 住宿费 批复 | 发文日期:2022-09-27 08:48 | |
| **市发展改****一中**校区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
****中学:
你校《****一中**校区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报告》,****体育局审核后,现已收悉。根据成本调查和审核情况,考虑学校管理模式的多样化,经研究,调整你校**校区住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一中**校区全寄宿学生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学期, 午休学生住宿费标准为360元/生.学期。
二、你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和****物价局、教育厅《****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0〕222号)规定执行,严禁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三、你校要加强住宿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取住宿费。
四、你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等,主动接受价格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安发改收费〔2020〕226号文件中,你校**校区住宿费收费标准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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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