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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结果 |
| 省水利厅 |
| 农业、林业、水利 |
| 关于****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2024-06-05 17:30:00 |
| 省水利厅 |
| 皖水许可决〔2024〕91号 |
| 2024-06-05 17:30:00 |
| 有效 |
| 暂无 |
关于****工程取水许可
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水利局: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省水利厅对你****水库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汤村水库拟建坝址位于**区**镇上河村上游1.2km处,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13.4km2,是一座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发电、旅游等功能的综合利用工程。水库总库容5415万m3、兴利库容4241万m3、死库容729万m3;正常蓄水位146.80m、防洪限制水位144.00m、死水位134.00m。
二、同意本工程取用水方案。本项目分为施工期、运行期两个阶段。施工总工期36个月,取水总量为34.29万m3,其中生活用水11.44万m3,水源为市政管网供水;生产用水22.85万m3,水源为华阳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省**市**区**镇,地理坐标:东经118°44′39.8″,北纬31°42′35.0″。运行期取水总量为5846万m3,其中城乡生活供水4966万m3,灌溉880万m3。工程取水水源为华阳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省**市**区**镇,地理坐标:东经118°44′39.8″,北纬31°42′35.0″。
三、你单位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强化各项水**节约措施,减少管网漏损,确保用水指标符**利部、**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要服从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调度,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确保水库下游河道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四、你单位取用水应服从监督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省水**信息服务系统。
五、本工程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水利厅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六、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你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七、若本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
八、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决定自行失效。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2024年6月5日